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5-008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出售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30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
公司分别与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创业园公
司”)签署《张江园区四期孵化楼项目部分房产出售协议》和《天之骄子3号楼
出售协议》,相关出售协议公告 (临2015-003号公告、临2015-004号公告)已于
2015 年 1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刊登。现将上述两项出售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影
响补充披露如下:
一、 公司与火炬创业园公司签署的《张江园区四期孵化楼项目部分房产
出售协议》将提升公司 2014 年经营业绩,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及经营性现金流入,
预计该协议的履行将产生净利润约 1.1 亿元。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
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也不会因履行该出售协议而对火炬创业园公司形成依赖。
二、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与火炬创
业园公司签署的《天之骄子 3 号楼出售协议》将提升公司 2014 年经营业绩,增
加主营业务收入及经营性现金流入,预计该协议的履行将产生净利润约 0.5 亿
元。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也不会因履行该出
售协议而对火炬创业园公司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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