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如火如荼,反映出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从去年7月份开始,督导工作共组织3轮,每轮督导10个左右的省区市,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目前第一轮督导工作已进驻,正式启动第二轮,关系百姓生活的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非法占地、侵吞集体资产等领域的涉黑行为被列为“黑恶势力”成打击重点!
3月27日,中央扫黑除恶动员会作出“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安排”:4—5月初开展第二轮督导,区域天津、吉林、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新疆11个省(区、市);6—7月初开展第三轮督导,区域北京、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依法严打、“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责任担当、聚焦督导重点,全力推动解决问题。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在征地拆迁领域,百姓深恶痛绝的暴力拆迁、停水电暖气、断路围墙、骚扰拘禁等等不公涉黑行为都将被重点督导。百姓遭遇违法强拆却不敢维权的日子过去了。并且扫黑除恶第11-21督导组全部开通社会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举报时间为每天8—20时,各地群众在督导组进驻当地后即可拨打举报电话。
中央扫黑除恶第11-21督导组举报信息汇总表
【第11督导组】
进驻地:浙江省
进驻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571-85890085
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信箱
【第12督导组】
进驻地:天津市
进驻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22-23109098/022-23109045/022-23109179
邮政信箱:天津市A1201号邮政信箱
【第13督导组】
进驻地:吉林省
进驻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431-85294155/0431-85296055
邮政信箱:长春市A012号邮政信箱
【第14督导组】
进驻地:安徽省
进驻时间:4月8日至5月8日
举报电话:0551-62615151
邮政信箱:合肥市A018号邮政信箱
【第15督导组】
进驻地:江西省
进驻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791-88918600
邮政信箱:南昌市A3630号邮政信箱
【第16督导组】
进驻地:湖南省
进驻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731-81110055
邮政信箱:长沙市A065号邮政信箱
【第17督导组】
进驻地:广西壮族自治区
进驻时间:4月10日至5月11日
举报电话:0771-5786260
邮政信箱:南宁市A2019-6号邮政信箱
【第18督导组】
进驻地:海南省
进驻时间:4月7日至5月7日
举报电话:0898-65360851/0898-65363891/0898-65391195
邮政信箱:海口市A011号邮政信箱
【第19督导组】
进驻地:贵州省
进驻时间:4月8日至5月8日
举报电话:0851-85895563/0851-85895969
邮政信箱:贵阳市A012号邮政信箱
【第20督导组】
进驻地:云南省
进驻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871-65235320
邮政信箱:昆明市7322号邮政信箱
【第21督导组】
进驻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进驻时间:4月8日至5月25日
举报电话:0991-2382091/0991-2382092/0991-2382093
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B036号邮政信箱
此次扫黑行动全面深入、紧抓源头、凌厉果决,广泛动员群众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精准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广大被拆迁群众一定要抓住3年扫黑除恶正气东风,通过国家给出的正规途径合理维权,及时行使好监督权利,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疑问或拿不准怎么做,为免扫黑不成反被黑,请一定及时求助专业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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