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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0 证券简称:外运发展 编号:临2018-019号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对2018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影响暂无法准确预测。

一、概述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上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财会30号文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年3月23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新会计准则及财会30号文件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需要对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股票)重新指明类别并按照新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新准则中将金融资产重新划分为三类,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变动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TOCI”)。公司持有的股票可被指明为FVTPL或FVTOCI其中一种。若指明为FVTPL,则每期公允价值变动需要计入损益,同时处置时也可计入损益;若指明为FVTOCI,则每期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权益类),同时处置时不能转入损益(计入权益)。

截至2017年底,公司持有中国国航股票2,884,597股,期末公允价值为35,538,235.04 元,持有京东方A股票5,035万股,期末公允价值为291,526,500.00 元。

上述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对2018年的财务状况影响暂无法准确预测。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暂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及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按照财会30号文件编制。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前,本公司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目列报。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后,本公司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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